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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聘文员被要求“推销”

付先生去彤天服饰公司应聘文员,对方称先要培训“推销工艺品”。然而直到昨天,过高的推销价不仅使他在试用期间未出一货,连300元的“押金”也打了水漂。
    
     付先生称,本月19日面试时对方要求先推销“娟人”工艺品,且要在规定的8天试用期内按公司规定的价格推销一定数量。因求职心切,付先生还是签下了试用合同。然而,第一天他就发现,这样的“娟人”在城隍庙等小市场里花上50元就能买到,而公司规定的推销价高达240元。8天下来付先生一个都没有推销出去,而明明事前“说好”退还的300元押金,也由于没有仔细阅读合同条款而有去无回。
    
     对此,彤天服饰公司培训部负责人谢先生说,包括经理助理、文员等所有招聘岗位,公司都会安排推销工艺品的培训内容,目的是让应聘者能对公司业务有全面了解,且推销价是按照品牌定位,并不排除市场上会有劣质品充斥。对于付先生所交的300元押金,谢先生解释道,合同中明确规定试用期没有推销出5个的,费用一概不退,付先生当时是签过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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