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成功创业网 - 劳动合同 - 能这样解除合同吗?

能这样解除合同吗?

问题:我是一家跨国公司的部门经理,在公司接到对我个人的匿名投诉后,在调查怀疑阶段就草率解除了我的个人合同,并没有给任何明确的调查结论。也没有给任何补偿。还说对我的调查保留5年的权利。请问我该怎么办?
    
     回答:单位有权单方面无理由解除劳动合同,但应该提前30天通知您,并应该支付您至少一个月工资作为补偿金。您可以要求单位支付上述补偿金。但您必须在您离职之日起60天内向公司所在地劳动仲裁委员会提出相关的劳动仲裁,若过了上述时效,您只能通过法院的民事诉讼程序来解决补偿金的问题,但对您和公司之间的劳动纠纷您就丧失了胜诉权。至于公司说保留调查您的权利,若公司认为您构成刑事犯罪并有证据证明的话,那追诉时效至少是5年,若是民事的纠纷,那追诉时效为2年。



劳动合同 - 成功创业网

成功创业网·劳动合同 © 2006 - 2011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