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成功创业网 - 劳动合同 - “集体”两字更有分量

“集体”两字更有分量

在今年的上海两会上,劳伦茨集体合同“签约之旅”引起了一些代表和委员的共鸣。
    
     “劳动关系协调面临的压力日益加大,是社会转型、经济转轨、企业转制的必然结果,迫切需要建立健全劳动关系双方自主协调的有效机制。”政协委员、市总工会副主席吴申耀指出:“特别是健全平等协商、集体合同制度。”
    
     叶小英代表认为,劳动合同是个人和企业之间的契约,协商时个人往往处于弱势。如果签了集体合同,“集体”这两个字就是力量。工会就能代表职工,就工资水平、女职工权益保护、安全生产等方面和企业进行平等协商。
    
     叶小英认为,没有建立平等协商制度的其中一部分企业,不愿意与工会进行平等协商签订集体合同的理由,就是因为《工会法》并没有规定一定要实行平等协商。的确,没有法律责任的威慑力,一些企业出于自身利益的考虑,或者可以无故拒不进行协商签约,或者可以拒不履行合同,集体合同的严肃性受到影响。
    
     杨宝琴委员说:“这是件造福职工的好事,可法律对此还没有很好的制约,工会干部盯着老板签签签,有的老板虽然签了字,但一谈到工资等‘敏感话题’就比较勉强。如果集体合同能有法律作为保障,情况就不同了。”
    
     吕健康委员建议完善规范集体合同文本内容,还应根据社会热点及政策做出递进。对于集体合同的履约程度也要有一定的监督制度。□记者张贤贞张路
    



劳动合同 - 成功创业网

成功创业网·劳动合同 © 2006 - 2011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