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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心“避税”巧理财(二)


    
    王珊女士是西部某城市知名的花艺设计师,不少大型活动的主办方都喜欢把现场花艺设计交给她来做。王女士会根据活动的性质将整个活动现场装扮得非常完美,凭借着这种才艺,王女士收入颇为不菲。
     最近,她遇到一件难题,那就是该怎么缴税。
     “我并不想逃税,只是想知道有没有方法能让我少缴一点?”如果王女士是将所得收入一次申报纳税的话,其应纳税所得额非常高,以她为某公司组织多次大型会议所得6万元为例:
     如果一次申报,按照规定,劳务报酬所得按收入减除20%的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适用20%的比例税率。如果一次收入超过20000元,20000元至50000元的部分加征5成的应纳税额。王女士的应纳税所得额为60000-60000×20%=48000(元),应纳税额=48000×20%×(1+50%)=14400(元)。
     税务筹划专家李先生建议王珊女士可以改为全年分次申报,分次纳税,这样她每月应纳税额和全年应纳税额如下:
     每月应纳税额为(5000-5000×20%)×20%=800(元),全年应纳税额为800×12=9600(元),这样算下来,王珊可以节税48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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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哪些收入需要纳税
     《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规定如下: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纳个人所得税:
     一、工资、薪金所得;
     二、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
     三、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
     四、劳务报酬所得;
     五、稿酬所得;
     六、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七、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八、财产租赁所得;
     九、财产转让所得;
     十、偶然所得;
     十一、经国务院财政部门确定征税的其它所得
     1、收入学会分次
     个人所得税是按次计算征税的,针对应纳税所得额金额的不同,税法规定了定额和定率两种扣税标准。从合理避税的角度看,学会划分“次”,就变得十分重要。
     税法规定:对于只有一次性收入的劳务报酬,以取得该项收入为一次。例如,接受客户委托从事设计装横,完成后取得的收入为一次。属于同一事项连续取得劳务报酬的,以一个月内取得的收入为一次。同一作品再版取得的所得,应视为另一次稿酬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同一作品先在报刊上连载,然后再出版;或先出版,再在报刊上连载的,应视为两次稿酬所得缴税。即连载作为一次,出版作为另一次。财产租赁所得,以一个月内取得的收入为一次。
     上述王珊女士就是通过对收入分次,从而节省了大笔的税务支出。
     今年,国家税务总局调整了全年一次性奖金的记税办法,未改变之前是将奖金单独作为一个月工资收入,直接按照适用税率计算纳税。现行的新办法是先将纳税人当月内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除以12个月,按其商数对应的个人所得税税率表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如果当月工资高于800元,就直接将奖金除以12后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如果当月工资低于800元,就将一次性奖金收入与当月工资合并扣除800元后,再按前述方法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除全年一次性奖金以外的其它各种名目奖金,如半年奖、季度奖、加班奖、先进奖、考勤奖等,一律与当月工资、薪金收入合并,按税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例如:一个人某月取得奖金14400元,当月工资为700元。费用扣除额800元与工资的差额为100元,奖金减去这个差额后的余额为14300,14300除以12等于1191.67,对照税率表,适用税率为10%,应纳税额为1405元。
     如果该纳税人当月工资为900元,就直接将一次性奖金额除以12,余额为1200,适用税率为10%。通过计算得出全年奖金应纳税额为1415元,加上当月工资900元的应纳税额5元,该纳税人合计应纳税额为1420元。
     这种办法也隐含了分次申报的道理,大大降低了个人应纳所得税额。
     2、爱心无限 税务支持
     4月11日,胡润发布了他的慈善家排行榜。一时间成为最大的新闻,有评论引用卡耐基的名言“在巨富中死去是一种耻辱”来鼓励更多的富翁捐献财富,积极投身慈善事业。
     《个人所得税实施条例》规定:个人将其所得通过中国境内的社会团体、国家机关向教育和其他社会公益事业以及遭受严重自然灾害地区、贫困地区的捐赠,金额未超过纳税人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30%的部分,可以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虽然现在税法对捐赠者税务扣除还有缺陷,捐赠方式、捐赠款投向、捐赠额度上有很多限制,符合这些规定才能使这部分捐赠款免缴个人所得税,但我们不能因此而不向需要帮助的人献出爱心。
     如:江先生月收入1万元,将其中的2000元捐给民政部门,这部分捐款未超过应纳税所得额的30%即2400元,捐赠扣除限额为10000×(1-20%)×30%=2400(元)。因此,江先生捐赠的2000元可从应纳所得税中全额扣除。
     如果江先生将2000元直接捐给受灾者个人,按照现行税法规定,不得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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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个人纳税总额计算步骤
     (一)计算出个人收入中的应纳税额。
     个人的应纳税额=个人收入—(800元+其他允许扣除金额),800元是国家税法规定的起征点,其它允许扣除金额不同城市有不同规定。扣除项目有如下五项:
     (1)工资、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800元和地方政府允许扣除费用后的余额,对中国境内无住所而在中国境内取得和在中国境内有住所在中国境外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纳税义务人在减除费用800元的基础上,增加、减除附加费用3200元后的余额。
     (2)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
     (3)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收入减除必要费用后的余额。
     (4)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财产租赁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减除费用800元;每次收入4000元以上,减除该次收入的20%费用后的余额。
     (5)财产转让所得,以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
     (二)缴纳的所得税纳税额=应纳税额×税率—速算扣除数
     3、优惠政策记心中
     《税法》对十几种情况作出免税或减税优惠:个人领取的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奖金,国家统一发放的福利费、抚恤费、救济金,军人的转业费、复员费等可以免征个人所得税;对于稿酬所得可减征30%的优惠,可以抵扣在国外缴纳的税款,在发生自然灾害造成重大损失时可根据相关规定进行减税。
     同时,因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而取得的一次性经济补偿收入,包括用人单位发放的经济补偿金、生活补助费和其它生活补助费。该部分收入在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以内的部分,可以免征个人所得税;超过的部分则需按“工资、薪金所得”计算个人所得税。
     个人在领取一次性补偿收入时,如果涉及到按照国家和地方政府的比例实际缴纳到地税机关、劳动社会保障部门或政府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指定专户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也可在计征个人所得税前予以扣除。
     类似的补偿还有城镇房屋拆迁补偿,该款项免征个人所得税,并且对拆迁居民因拆迁重新购置住房的,对购房成交价格中相当于拆迁补偿款的部分免征契税,成交价格超过拆迁补偿款的,对超过部分征收契税。目前,契税税率为3%-5%;个人购买自用普通住宅,契税暂时减半征收。如果消费者购买一套50万元的住房,应纳契税为:500000×3%=15000元,减半后为7500元,如果动用50万拆迁款,那么7500元的契税就免掉了。
     4、稿酬记税有窍门
     按照规定,稿酬收入每次不超过4000元的,应纳税所得额为每次收入减800元,若超过4000元的,折抵20%,并适用20%的比例税率,按应纳税额减征30%。连载作品应合并其因连载所取得的所有稿酬所得为一次,按以上计算方法的规定计征个人所得税
     稿酬节税的窍门有下面四种:
     如果是连载形式,可以采取系列丛书的形式,争取单独计税。
     若一项稿酬所得预计数额较大,可以考虑使用著作组节税法,即改一本书由一个人写为多个人合作写,这种方法利用的是低于4000元稿酬的800元费用抵扣,该项抵扣的效果是大于20%抵扣标准的。
     再版节税,若该作品预计发行量较大时,可以考虑分期印发,以减少发行量,达到合理避税。
     费用转移法:与出版社协商,让出版社提供尽可能多的服务,让自己减少费用支出,使得自己的稿酬相当于收到了两次费用的折抵,减少应纳税额。
     例如,张先生应出版社的邀请写了一本书,获稿酬7000元,如果只算他一个人的作品,那么应该缴纳个人所得税7000×(1-20%)×20%×70%=784元,如果署上其夫人的名字,那么,他个人缴纳所得税为(3500-800)×20%×70%=378元,两人共缴纳756元。
     5、妙用福利支出
     对一些收入可以采用非货币的办法支付,采取由企业提供一定服务费用开支等方式,例如免费为职工提供宿舍(公寓);免费提供交通便利;提供职工免费用餐等,企业总开支没有增加,对纳税人而言,这些日常开支并不能扣减缴税额度。企业替员工个人支付这些支出,企业可以把这些支出作为费用减少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个人在实际工资水平未下降的情况下,减少了应由个人负担的税款,可谓一举两得。
     6、工资与劳务巧转化
     一般说来,工资、薪金是指个人因任职而取得的报酬,个人与公司有稳定的雇佣关系,劳务报酬则是个人独立从事各种非雇佣的劳务所得,个人与公司不存在稳定的雇佣关系。巧妙利用二者的区别,不通的组合形式可以达到节约缴纳个人所得税的目的。
     二者的组合有三种方式,一是二者分开计算,二是把劳务所得转化为工资薪金收入,三是把工资薪金所得转化为劳务收入,选择何种方式可以参考如下这个标准:当工资、薪金收入较高,适用的税率已经累进到很高的水平,需要将工资、薪金所得转化为劳务报酬;相反,
     当工资、薪金所得适用的税率比劳务报酬所得适用的税率低时,把劳务报酬所得转化为工资、薪金所得较为合适。具体的计算方法请参看链接部分。
     需要大家注意的是,如果纳税者不是公司的正式员工,那么就不能享受到公司提供的社会保险、员工福利等,因此,在决定与企业的关系时,要综合考虑各方面的因素。
     广州市规定:如果纳税人与用人单位签订一定年限的合同,一般来说都可以按照“工资薪金”扣缴个人所得税。如果纳税人在法定劳动年龄内与用人单位签订了由劳动局监制的劳动合同,持有劳动就业管理机构确认的《广州市职工劳动手册》或《广东省流动人员就业证》,按国家规定已参加社会保险,当年度连续在本单位工作3个月以上(含3个月),并能提供完整的劳动考勤记录,也可按照“工资薪金”计算个人所得税。但如果没与用人单位签订合同,不能提供上述证明,则只能作为“劳务报酬”纳税。(来源:《个人理财》杂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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